手机:0537-2533677
地址:中国 · 山东 · 济宁
河南宁丰木业有限公司刨花板生产线无醛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河南宁丰木业有限公司刨花板生产线无醛化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需进行公示,现向公众公开如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南宁丰木业有限公司刨花板生产线无醛化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址:商丘市柘城县产业聚集区双枫路2号
建设性质:技改扩建
建设规模:技改项目不新增占地,通过优化现有工程刨花板生产线的生产工艺参数,购置锤刨机、模版机、微波加热机等设备,每年新增产能20万立方米无醛刨花板,改造后达到年产50万立方米刨花板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A、DA001干燥尾气排气筒
技改项目“旋风分离+袋式除尘器”预处理后的干刨花筛选及打磨废气G4,MDI无醛胶调施胶有机废气G5,“2台袋式除尘器”预处理后的铺装废气G6,热压废气G7,均进入热能中心焚烧处理,焚烧产生的热烟气经“SNCR脱硝+牛角除尘器”预处理后进入刨花干燥工序,产生的干燥综合废气G3经“湿法静电除尘”处理后经一根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情况为烟尘3.40 t/a、0.473 kg/h、1.58mg/m3,SO214.45 t/a、2.006kg/h、6.69mg/m3,NOx25.23t/a、3.505kg/h、11.68mg/m3,NMHE3.75 t/a、0.520kg/h、1.73mg/m3,氨(逃逸)12.29t/a、1.707kg/h、5.69mg/m3。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6限值要求;NMHC和甲醛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排放限值规定,氨(逃逸)排放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B、DA003工艺废气排放口001
技改项目削片筛选及碎单板废模板破碎粉尘G1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经“3台旋风分离+2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刨片粉尘G2共同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情况为1.80 t/a、0.250kg/h、3.57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
C、DA004工艺废气排放口002
技改项目砂光废气G8和齐边废气G9经各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共同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排放情况为6.50 t/a、0.903kg/h、3.92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
D、食堂烟道
技改项目食堂油烟经现有工程食堂内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量为0.001t/a,排放浓度为0.25mg/m3,可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技改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废水主要为MDI无醛胶调胶设备清洗废水W2和职工生活污水W3,总排水量为2.80m3/d、816.00m3/a。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厂区废水总排口由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柘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尾水排入余河坡,汇入惠济河。厂区废水总排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 间接排放标准、柘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环境影响
技改项目刨花板生产线依托现有工程,新增噪声源主要为预处理车间、刨花筛选车间、施胶车间、铺装及热压车间、齐边及砂光车间新增生产设备等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声源强度在85-95dB(A)之间。经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有效降噪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敏感点李瓦房村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技改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原料筛分杂质(废金属、泥沙等),刨花筛选粉料、锯屑及废木质边角料,除尘器收尘,污泥和不合格刨花板。其中,废金属回收外售,泥沙作为厂区绿化用土;刨花筛选粉料、锯屑及废木质边角料和除尘器收尘作为导热油炉燃料;污泥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刨花板进入备料工序循环利用。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原料包装,废矿物油和废含油手套等,集中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理和综合利用,不会造成二次污染,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土壤环境影响
由污染源及污染途径分析,企业所产生的污染物对土壤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建议企业做好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及检修;优先选用低污染的原辅用料等;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从多方面降低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尽可能把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控制到小程度。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工艺方案成熟可靠。项目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出发,本工程建设可行。
四、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到我公司查阅报告书纸质版,也可在网络查询电子版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z7d9BumsFpzAY5ZYNtVbg 提取码:058a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示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5月9日至21日(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详细意见您可以通过填写电话、邮件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也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发送至评价单位邮箱的方式进行参与。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mz7d9BumsFpzAY5ZYNtVbg 提取码:058a
七、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河南宁丰木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河南宁丰木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18238733330
通信地址:商丘市柘城县产业聚集区双枫路2号
(2)评价单位:
河南至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母经理
联系电话:0370-2653577
通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睢阳大道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建泰大厦17层1723室
河南宁丰木业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2023年森林监测结果摘要
根据联合体森林环境保护监测计划中的各项监测指标,现将2023年联合体森林部分监测结果公布如下:
一、联合体变化:1、成员数量179个无变化;2.认证面积7138.69公顷无变化。
二、水土流失监测结果:为了观察成员森林经营活动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全年对11个固定样点进行了监测,根据观察结果,各林地植被环境较好,未见大面积地表裸露,植被种类没有减少,基本上保持原有的地貌,没有水土流失的现象发生。
三、野生动植物监测结果:观察结果表明,成员林地内林下植物种类稳定,野生动植物无种群变化,只是个别动物观察时数量的不同,野生植物未发现遭到破坏或明显性退化,也未发现新的外来物种。
三、生长量监测结果:根据测量结果,杨树平均每公顷蓄积增量为12.453 m³。
四、病虫害监测结果:全年未发规模性森林病虫害发生。
五、森林防火监测结果:年度内未发生森林火灾事故,也未发生偷猎和盗伐等森林治安事件。
六、林产品产量监测结果:全年森林产品产量合计为5121.74立方米。
七、高保护森林监测:2023年联合体没有被评为高保护价值林地的森林。
八、特殊文化场所监测:已通监测未发现遭到破坏变化,保护良好。
九、代表性样区情况:湿地公园设立了固定观察点,经监测未发现负面变化。
十、外来物种监测:已建立外来物种监测制度,现有的外来物种经过长期竞争、排斥、适应和互利互助,形成了现在相互依赖又互相制约的密切关系。通过监测未发现新的外来物种。
十一、经营目标监测:年度经营目标已经完成。
柘城县运材木业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