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宁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米超 强刨花板新材料项目(征求意见稿)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我公司现将《湖北宁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米超 强刨花板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宁丰集团网站。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至湖北宁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基建办公室进行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公司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宁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总 15106780896
地址:红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型产业园
邮箱:1030381098@qq.com
附件: 1.宁丰新材刨花板项目征求意见稿